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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2024年“申请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更好地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及应用型人才,充分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临床实践能力的考查,我校根据相关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和《大连医科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

二、申请人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纪律处分。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记录,无论文抽检不合格及学术不端行为,无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已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凡在境外获得学位者,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三、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学业及科研业绩须满足下述(一)或(二)中所列条件之一,同时还须满足招生导师有关要求。

(一)科研能力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有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英文文章或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或CSCD来源期刊文章1篇及以上;

2.作为发明人,申请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3.作为成果完成人,获得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须在单位登记备案)1项及以上。

(二)英语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

2.WSK(PETS5)考试合格;

3.雅思≥6.5或托福≥90;

4.GRE≥305/1200;

5.GMAT成绩600分及以上;

6.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7.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

(三)须符合招生导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中“备注”),且有二位与申请人报考学科专业相关领域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专家推荐书模板详见附件3《申考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包》)。

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学业及科研业绩须满足下述(一)或(二)中所列条件之一,同时还须满足其他有关要求。

(一)科研能力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有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英文文章或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或CSCD来源期刊文章1篇及以上;

2.作为发明人,申请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3.作为成果完成人,获得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须在单位登记备案)1项及以上。

(二)英语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

2.WSK(PETS5)考试合格;

3.雅思≥6.5或托福≥90;

4.GRE≥305/1200;

5.GMAT成绩600分及以上;

6.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7.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

(三)须符合招生导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中“备注”),且有二位与申请人报考专业学位领域相关专业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专家推荐书模板详见附件4《申考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包》)。

(四)除上述要求外,申请人还须满足下述(1)-(3)要求之一:

1.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入学前须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原则上所报考博士专业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专业领域一致即可,如:外科、内科等),对应要求详见附件4中有关材料;

2.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原则上所报考博士专业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具体要求同上);

3.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医师,原则上所报考博士专业应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相对应(专业领域一致即可,如:外科、内科等)。

对于已经获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二阶段)》人员和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不符合我校全日制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

五、申请人网上报名

达到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须于2023年12月22日24:00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即“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报考材料包中有关材料。

六、申请人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对本人填报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弄虚作假等行为造成不能参加考核、不能被录取等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有关材料模板详见附件3(学术学位)或附件4(专业学位)报考材料包。

(一)申请-考核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报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研招网报名系统相应页面打印,定向考生需报名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同时本人签字);如附件1“备注”中导师要求为“仅接收全脱产考生”,申请人还须提供本人签署的《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承诺书》和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单位关于同意××全脱产攻读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说明》;

2.《大连医科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的电子版及复印件(即《汇总表》中填报内容的佐证材料,包括硕士阶段科研成果、文章、授权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学位论文、省级以上课题、省级以上科研奖励等);

3.符合申请要求的英语考试等级证书,如全国大学英语六级通过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4.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本科学历、学位材料(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1)《本科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网址https://www.chsi.com.cn/,提交材料时在线验证码须在有效期内);

(2)《学士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6.硕士学历、学位材料(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生证》。

(2)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

1)《硕士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提交材料时在线验证码须在有效期内);

2)《硕士学位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3)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4)境外获得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提供:学历证或学位证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大连医科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推荐人须为与申考人所报专业相关学科的具有正高级职称者,推荐书应由推荐人亲笔填写并签字;

8.《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9.《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本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院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人事档案中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

10.《硕士学位论文》(含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附有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11.《申请人自我评价》(简要介绍本人教育背景、科研情况,对自己的科研成果作出评价,并对所报考专业提出研究设想,A4纸打印,本人签字)。

申请人须将上述材料按序整理,将所有材料扫描成电子版以压缩包文件形式(“本人姓名+报考导师姓名”命名)发送至学院电子信箱,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报考学院,具体时间安排等要求见学院网站或学院QQ工作群后续通知,申请人务必及时加入本人所报考学院的QQ工作群(群号详见附件报考材料包中《大连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咨询二级学院联系方式》。

(二)申请-考核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报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研招网报名系统相应页面打印,定向考生需报名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同时本人签字);如附件2“备注”中导师要求为“仅接收全脱产考生”,申请人还须提供本人签署的《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承诺书》和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单位关于同意××全脱产攻读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说明》;

2.《大连医科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的电子版及复印件(即《汇总表》中填报内容的佐证材料,包括硕士阶段科研成果、文章、授权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学位论文、省级以上课题、省级以上科研奖励等);

3.符合申请要求的英语考试等级证书,如全国大学英语六级通过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4.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本科学历、学位材料(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1)《本科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网址https://www.chsi.com.cn/,提交材料时在线验证码须在有效期内);

(2)《学士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6.硕士学历、学位材料(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生证》。

(2)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

1)《硕士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提交材料时在线验证码须在有效期内);

2)《硕士学位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3)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4)境外获得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提供:学历证或学位证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大连医科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推荐人须为与申考人所报专业相关学科的具有正高级职称者,推荐书应由推荐人亲笔填写并签字;

8.《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9.《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本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院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人事档案中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

10.《硕士学位论文》(含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附有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11.《申请人自我评价》(简要介绍本人教育背景、科研情况,对自己的科研成果作出评价,并对所报考专业提出研究设想,A4纸打印,本人签字);

12.《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13.往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或所在单位提供的已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证明(以具备中级技术职称身份申考考生可不提供);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情况证明》;

1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及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关于××同志最高专业技术职称情况证明》。

申请人须将上述材料按序整理,将所有材料扫描成电子版以压缩包文件形式(“本人姓名+报考导师姓名”命名)发送至学院电子信箱,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报考学院,具体时间安排等要求见学院网站或学院QQ工作群后续通知,申请人务必及时加入本人所报考学院的QQ工作群(群号详见附件报考材料包中《大连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咨询二级学院联系方式》。

七、学院初审和公示

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各相关学科(专业)成立初审专家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专家小组根据申请人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课程成绩、科研工作(硕士阶段科研成果、学位论文、发表学术论文、专利、省级以上课题、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或是否有成果转化等)、专家推荐书、综合能力、学术潜力等进行综合评议并签署是否同意进入综合考核。

经过对申请人申报材料初审后,初审专家小组可酌情要求申请人参加现场初审考核。现场考核应对申报同一导师同一专业招生计划下所有申请人同时进行。考核形式及内容参考下述“综合考核”形式及内容,可以选取综合考核的部分模块或所有模块,但须对参加初审考核的申请人采取相同的模块及相同的要求及标准。

同一导师名下同一专业招生计划获得综合考核资格的申请人不超过2人。

相关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获得综合考核资格的申请人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获得综合考核资格的申请人,如已经在我校或其他招生单位确认博士拟录取,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考资格。

八、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拟于12月底陆续开展,具体时间及安排见二级学院网站或学院QQ工作群后续通知,获得考核资格的申请人务必及时加入本人所在考核学院的QQ工作群。

考核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分为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学术水平考核二部分。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同时根据需要现场对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及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进行考核。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术水平考核以面试为主,考核专家小组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加入笔试形式。面试考核以申请人做科研汇报及答辩形式进行。

综合考核结束后,考核专家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进行打分,平均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具体流程如下:

(一)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人

1.科研汇报

申请人以PPT汇报形式介绍既往科研情况及今后科研计划等,时间以不超过10分钟为宜。特别注意要在汇报中隐去本人及硕士阶段导师姓名,如不符合要求而影响到考核结果,相应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2.答辩环节

考核小组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现场提问,考生回答问题。

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及综合素质的考核,尤其要考查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考核工作设秘书1人(讲师及以上职称者,如为讲师则须具有博士学位),对考核过程进行详尽记录,考核全程须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留存备查。

3.面试内容

面试总分为100分,内容包括:

(1)外语口语和听说能力(20分)

申请人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

(2)专业知识(20分)

考核申请人对学科的整体认识,对学科前沿发展趋势框架的把握;侧重知识掌握的深入性和广泛性;可结合申请者的学习经历和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确定。

(3)科研和创新能力(30分)

考核申请人科研思维、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可结合申请人的科研经历和发表的学术文章、获得的课题、奖励及是否有科技成果转化或科研基金等确定。

(4)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30分)

对申请人目前从事的工作情况、职业兴趣、对科研兴趣、科研潜质、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考核。

(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人

1.科研汇报

申请人以PPT汇报形式介绍既往科研情况及今后科研计划等,时间以不超过10分钟为宜。特别注意要在汇报中隐去本人及硕士阶段导师姓名,如不符合要求而影响到考核结果,相应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2.答辩环节

考核小组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现场提问,申请人回答问题。

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专业知识、临床及科研工作能力、外语水平、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的考核,尤其要考查申请人是否具备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考核工作设秘书1人(讲师及以上职称者,如为讲师则须具有博士学位),对考核过程进行详尽记录,考核全程须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留存备查。

3.面试内容

面试总分为100分,内容包括:

(1)外语水平考核(20分)

申请人外语口语和听说能力,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

(2)专业知识和临床能力考核(20分)

专业知识主要考查申请人对学科的整体认识,对学科前沿发展趋势框架的把握;侧重知识掌握的深入性和广泛性;结合申请人的学习经历和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确定。

临床能力考核主要考查申请人是否具有较高的临床操作技能和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和某些疑难病症的能力。

(3)科研素养及创新能力考核(30分)

考核申请人科研思维、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申请人的科研经历和发表的学术文章、获得的课题、奖励及是否有科技成果转化或科研基金等确定。

(4)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考核(30分)

对申请人目前从事的工作情况、职业兴趣、对科研兴趣、科研潜质、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考核。

九、录取工作

1.拟录取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及导师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我校按要求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2.体检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者须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在公示期结束前送至或以“顺丰快递”形式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入学后,学校将统一进行入学体检,体检标准如上,对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3.“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类型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要将本人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不需要调转本人人事档案,但需要与我校、定向培养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选择“定向就业”的申请人在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如申请人与所在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申请人不能参加考核、无法被录取或不能调档等情况,相应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定向就业手续,与定向培养单位和我校签订《大连医科大学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合同书》,并将合同书(一式两份,加盖定向培养单位公章)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前送至或以“顺丰快递”形式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4.新生入学后复查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有以下情形者将被取消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1)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2)提供虚假材料者;

(3)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者。

十、学制和学费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习年限4-6年,学费缴纳按照学制收取,收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6年,学费缴纳按照学制收取,收费标准为15000元/学年。

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十一、奖助学金政策

据财政部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教规〔2019〕2号)文件精神,我校设立下述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30,000元,择优评定。

2.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13,000元,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

十二、其他有关说明

1.分流、毕业及学位授予

学校将按照博士研究生分流、毕业、学位授予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科研成果归属

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大连医科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包括实验原始数据等)均须存档备查。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学生以相应数据为基础完成的各类科研论文、成果及申报奖励时,必须征得导师同意,其知识产权均属大连医科大学所有(“大连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导师为通讯作者、第一单位为大连医科大学)。如有违约,我校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采取必要形式以保护学校合法权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十三、监督复议机制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督查和监管。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单位进行复议。

十四、其他

其他有关事宜由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与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相悖处,以国家及辽宁省政策为准。

联系人:赵老师 姜老师

电 话:0411-86110153、0411-86110157

电子邮箱:dyyjszs@163.com

咨询方式:《大连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二级学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报考材料包)。

通讯地址: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邮编116044)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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